广东省发改委:2021年底前开工建设内河船舶LNG加注站6座

为促进水运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,11月9日,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《广东省运输船舶LNG加注站建设实施方案》(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提出2021年底前要开工建设内河船舶LNG(液化天然气)加注站6座,至2022年建成以干线航道为重点的船舶LNG加注站共8座(包括沿海加注站2座),以满足LNG动力船舶的加注需求。
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2021年底前,广东要开工建设内河船舶LNG加注站6座;至2022年,建成以干线航道为重点的船舶LNG加注站共8座(包括沿海加注站2座)。
后续根据省内船舶LNG市场需求情况,在备选站址范围内,新增布局建设船舶LNG加注站若干座,推进沿海LNG加注中心建设,逐步形成布局合理、数量适中、安全便捷、功能完善、竞争有序的船舶LNG加注站网络和服务体系。
根据《实施方案》,为满足船舶LNG燃料需求,在航道等级高、通航船舶多的地区,要优先布局船舶LNG加注站,重点在北江至珠三角的航线、西江至入海口的航线、珠三角航线等干线航道进行布局。
加强与航道、港口、国土空间、生态环境保护、水利等规划衔接,注重与水上服务区、LNG调峰储气库、大型船舶锚地、海事监管站点等统筹协调发展。
同时,加快船舶LNG加注站项目建设。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,包括用地预审、可行性研究、安全预评价等专题报告编制,以及岸线、初步设计、社稳等事项。
根据新建和改造LNG动力船舶工作进度,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,加大力度推进船舶LNG加注站建设,做到有气可加、有船愿改。
此外,保障船舶LNG价格合理供应稳定。强化气源供应和价格协调机制研究,构建多主体参与、多气源供应的船舶LNG加注体系,保障船舶LNG供应充足。
合理控制船舶LNG价格水平,按照有关能源企业承诺意见,加注LNG销售价格不高于同期发改部门公布的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70%。
建立积极稳妥的气源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,逐步形成市场主导、行业认可、健康可持续的船舶LNG加注市场。来源:广州日报·新花城  记者:刘春林  编辑:薛琰